建保〔2017〕210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意見》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意見
建保〔2017〕210號
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上海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是滿足群眾基本住房需求、實現(xiàn)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目標的重要任務,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證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的必然要求。發(fā)展共有產權住房,是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目前,北京市、上海市積極發(fā)展共有產權住房,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北京市制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未來五年供應25萬套共有產權住房的目標,著力滿足城鎮(zhèn)戶籍無房家庭及符合條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上海市截至2016年底已供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8.9萬套,并明確了下一步發(fā)展目標,著力改善城鎮(zhèn)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經研究,決定在北京市、上海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為支持兩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工作,現(xiàn)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fā)點,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通過推進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問題。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的推動作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滿足基本住房需求。
三、供應對象。
面向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住房困難群體供應,優(yōu)先供應無房家庭,具體供應對象范圍由兩市人民政府確定。
四、管理制度。
要制定共有產權住房具體管理辦法,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機制,包括配售定價、產權劃分、使用管理、產權轉讓等規(guī)則,確保共有產權住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同時,要明確相關主體在共有產權住房使用、維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五、運營管理主體。
要明確由國有機構代表政府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并承擔與承購人簽訂配售合同、日常使用管理、回購及再上市交易等事項。
六、政策支持。
要確保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并落實好現(xiàn)有的財政、金融、稅費等優(yōu)惠政策。
七、規(guī)劃建設。
共有產權住房應以中小套型為主,要優(yōu)化規(guī)劃布局、設施配套和戶型設計,抓好工程質量。
八、組織實施。
要高度重視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和領導下,按照已經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扎實有序推進發(fā)展共有產權住房工作。同時,要以制度創(chuàng)新為核心,在建設模式、產權劃分、使用管理、產權轉讓等方面進行大膽探索,力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對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總結并報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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