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綜〔2011〕100號《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免征客滾運輸港口建設費的通知》【全文廢止】
瀏覽量: 時間:2021-03-24 17:47:01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免征客滾運輸港口建設費的通知【全文廢止】
財綜〔2011〕100號
全文廢止,廢止依據(jù)2021年3月19日發(fā)布的《財政部關于取消港口建設費和調(diào)整民航發(fā)展基金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1年第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為促進客滾運輸發(fā)展,根據(jù)《港口建設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1〕29號)的有關規(guī)定,對客滾運輸暫免征收港口建設費。各海事管理機構(gòu)、委托代收人等應按照財綜〔2011〕29號文件和本通知的規(guī)定,做好港口建設費征收管理工作,確保港口建設費應收盡收。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鄭州外資企業(yè)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http://m.per-better.com/weixin.jpg)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