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部通知〔2013〕26號《多空分級基金產品注冊指引》【全文廢止】
多空分級基金產品注冊指引【全文廢止】
基金部通知〔2013〕26號
全文廢止,廢止依據:2021年1月15日發(fā)布的《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制度文件的決定》(證監(jiān)會公告〔2021〕1號)
為促進多空分級基金的健康發(fā)展,防范系統(tǒng)性風險,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訂本指引。
一、多空分級基金是指通過事先約定基金的風險收益分配,將母基金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特征不同的兩類子份額(多份額和空份額),并將子份額上市交易的結構化證券投資基金。
二、多空分級基金的基礎份額稱為母基金份額,預期收益變動方向與母基金份額凈值(或標的指數)變動方向相同的子份額稱為多份額,預期收益變動方向與母基金份額凈值(或標的指數)變動方向相反的子份額稱為空份額。
三、多空分級基金應采用合并募集并分拆方式,即以母基金代碼進行募集,募集完成后,場內份額部分或者全部按比例分拆為兩類子份額。
四、多空分級基金的產品設計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風險可控,分級份額杠桿倍數合理;2、透明度高,投資者易于理解;3、有符合產品特征的投資者適當性安排;4、充分揭示基金各類份額的風險。
五、多空分級基金應當采用發(fā)起式基金形式,發(fā)起式資金應當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鸸芾砣藨诨鹉技昂罄m(xù)運作中及時披露發(fā)起式資金持有各類份額的有關情況。
六、多空分級基金兩類子份額的初始杠桿率應不超過2倍,最高杠桿率應不超過6倍。子份額的實際杠桿倍數達到或超過最高杠桿倍數時,應通過份額折算或其他合理方式,將子份額的杠桿倍數恢復到初始水平。其中,子份額的實際杠桿率是指,子份額參考凈值變化率的絕對值除以母基金份額凈值(或標的指數)變化率的絕對值。
七、多空分級基金應增加投資運作的透明度,并加強相關信息披露。一是基金合同應明確母基金投資策略,便于投資者對子份額做出投資決策;二是編制產品資料概要作為招募說明書專章,清晰說明產品要點,例如份額類型、份額配比、杠桿水平、收益率計算方法以及申購贖回、交易、分拆合并、份額折算、期限安排等影響投資者決策和操作的重要條款;三是招募說明書應設立專章,直觀說明不同份額的風險收益特征,例如以圖形、表格列明不同市場情景下的損益情況、杠桿水平、最大損失等;四是確保投資者可以通過指定公開信息披露媒介及時獲得相關信息。
八、多空分級基金及其子份額名稱中應當包含顯示產品特性的字樣,如“多空分級”等,并根據產品特點針對性加強風險揭示,特別是杠桿、反向、折算、區(qū)間收益、日內收益、期限等對投資者的影響及可能涉及的風險。
九、基金管理人申請募集多空分級基金,應當會同相關機構認真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投資者首次買入多空分級基金子份額時,其證券賬戶內資產應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母基金分拆為兩類子份額或兩類子份額合并為母基金時,分拆或合并的母基金不得低于50萬份。
證券交易所應當在前款基礎上制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并組織好實施工作。
十、多空分級基金可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份額折算,其中,定期折算的間隔時間應在3個月以上,不定期折算應當設置合理、明確的實施閥值。折算時,應采用兩類子份額之間的差額部分折算為母基金份額并自動贖回等方式,避免參與折算部分子份額的風險收益特征在折算后發(fā)生劇烈變化。
十一、基金管理人申請募集多空分級基金,基金監(jiān)管部認為必要的,如產品設計可能存在運作機制特別復雜或者容易誤導投資者等情形,將委托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組織評審并出具意見。
十二、多空分級基金產品設計應滿足本指引要求,本指引未規(guī)定的,適用《分級基金產品審核指引》(基金部通知〔2011〕50號)等規(guī)定。
十三、其他具有金融衍生品特征的創(chuàng)新型基金(如杠桿型基金、波動率分級基金等)參照本指引執(zhí)行。
十四、本指引由基金監(jiān)管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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