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fā)起期終復審調查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22年第12號)
商務部關于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fā)起期終復審調查的公告
商務部公告2022年第12號
2011年4月21日,商務部發(fā)布2011年度第1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11年4月22日起5年。2017年4月21日,商務部發(fā)布2017年度第20號公告,決定自2017年4月2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繼續(xù)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2018年7月10日,商務部發(fā)布2018年度第53號公告,將美國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調整為33.3%-78.2%。
根據商務部2021年第3號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后,之前已對歐盟實施的貿易救濟措施繼續(xù)適用于歐盟和英國,實施期限不變;該日期后對歐盟新發(fā)起的貿易救濟調查及復審案件,不再將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處理。
2022年1月24日,商務部收到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富通集團有限公司、烽火藤倉光纖科技有限公司、江蘇亨通光纖科技有限公司、中天科技光纖有限公司、成都中住光纖有限公司代表中國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產業(yè)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申請書。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對中國產業(yè)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請求商務部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并維持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實施的反傾銷措施。申請人未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提出期終復審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guī)定,商務部對申請人資格、被調查產品和中國同類產品有關情況、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間被調查產品進口情況、傾銷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的可能性、損害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的可能性及相關證據等進行了審查。現有證據表明,申請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關于產業(yè)及產業(yè)代表性的規(guī)定,有資格代表中國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產業(yè)提出申請。調查機關認為,申請人的主張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證據符合期終復審立案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自2022年4月2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繼續(xù)實施反傾銷措施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繼續(xù)按照2011年度第17號公告、2017年度第20號公告和2018年度第53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產品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自2022年4月22日起,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
美國公司:
1.康寧公司
(Corning Incorporated) 37.9%
2. OFS-費特有限責任公司
(OFS Fitel, LLC) 33.3%
3.德拉克通信美國公司
(Draka Communications Americas,Inc.) 78.2%
4.其他美國公司
(All others) 78.2%
歐盟公司:
1.德拉克通信法國集團公司
(Draka Comteq France SAS) 12.9%
2.德拉克通信纖維有限公司
(Draka Comteq Fibre B.V.) 12.9%
3.丹麥OFS-費特有限責任公司
(OFS Fitel Denmark ApS) 29.1%
4.菲布里奧蒂切蘇德有限責任公司
(Fibre Ottiche Sud – F.O.S. S.r.l.) 24.7%
5.其他歐盟公司
(All others) 29.1%
二、復審調查期
本次復審的傾銷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產業(yè)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復審調查產品范圍
復審產品范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與2011年度第17號公告、2017年度第20號公告和2018年度第53號公告公布的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范圍一致,具體如下:
中文名稱: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
英文名稱: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er
具體描述: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通常被稱為G.652光纖或G.652單模光纖。它同時具有1550nm和1310nm兩個窗口。零色散點位于1310nm窗口附近,而最小衰減位于1550nm窗口。其特點是設計和制造時的波長在1310nm附近時的色散為零,1550nm波長時損耗最小,但色散最大。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在上述兩個窗口的損耗典型值為:1310nm窗口的衰減在0.3~0.4dB/km,色散系數在0~3.5ps/nm.km,1550nm窗口的衰減在0.19~0.25dB/km,色散系數在15~18ps/nm.km?!?br />
主要用途: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具有內部損耗低、帶寬大、易于升級擴容和成本低的優(yōu)點,能廣泛應用于高速率、長距離傳輸,如長途通信、干線、有線電視和環(huán)路饋線等網絡。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90011000。本次調查不包括該稅則號項下其他種類的光纖和光導纖維束及光纜,不包括ITU-T G.657 A/B型光纖產品。
四、復審內容
本次復審調查的內容為:如果終止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實施的反傾銷措施,是否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
五、登記參加調查
利害關系方可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日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系方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國出口或進口本案被調查產品的數量及金額、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的數量及金額以及關聯情況等說明材料?!兜怯泤⒓诱{查的參考格式》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
利害關系方登記參加本次反傾銷調查,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并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本公告所稱的利害關系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個人和組織。
六、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系方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系方可通過相關網站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案件公開信息。
七、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系方對本次調查的產品范圍及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地區(qū))及其他相關問題如需發(fā)表評論,可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八、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抽樣、聽證會、現場核查等方式向有關利害關系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為獲得本案調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利害關系方發(fā)放調查問卷。利害關系方可以從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調查問卷。
利害關系方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九、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系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并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利害關系方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并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系方應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系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公開信息。
十、不合作的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系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系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十一、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22年4月22日開始,應于2023年4月22日前(不含本日)結束。
十二、商務部聯系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進口調查一處
電話:0086-10-65198053、65198176
傳真:0086-10-65198172
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
(http://trb.mofcom.gov.cn)
商務部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1、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申請書正文(公開文本)
2、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申請書附件(公開文本)
3、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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