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發(fā)〔2010〕218號《國土資源部農業(yè)部關于加強和完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全文廢止】
國土資源部農業(yè)部關于加強和完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全文廢止】
全文廢止,廢止依據:2020年12月25日發(fā)布的《自然資源部關于公布第四批已廢止或者失效的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自然資源部公告2020年第8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農業(yè)(農牧)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農業(yè)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fā)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關于“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的要求,認真執(zhí)行《國土資源部農業(yè)部關于劃定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9〕167號)規(guī)定,各地要充分應用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基本農田上圖成果,以縣鄉(xiāng)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修編為契機,全面把握并銜接好基本農田落地到戶、上圖入庫、成果驗收和報備等關鍵環(huán)節(jié),切實加強和完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一)落實基本農田地塊
基本農田劃定應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基本農田上圖成果基礎上,編制基本農田劃定方案,將規(guī)劃確定的基本農田逐圖斑落實基本農田地塊,明確基本農田的地塊邊界、地類、面積、質量等級信息以及片(塊)編號。
(二)健全相關圖表冊
落實到地塊的基本農田,應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底圖為基礎,編制標準分幅基本農田保護圖、鄉(xiāng)級基本農田保護圖、縣級基本農田保護區(qū)分布圖、基本農田調整劃定分析圖,填寫基本農田調整劃定平衡表、現狀登記表、保護責任一覽表并形成相應統計匯總表(見附件)?;巨r田保護圖、分布圖的編制應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現狀圖的線劃圖上,以相應的圖例圖示,反映基本農田地塊和保護片(塊)的空間位置和編號,加注界樁和保護牌設立等信息。
(三)設立統一標識
基本農田劃定后,各地應按《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標識使用和有關標志牌設立規(guī)定》(國土資發(fā)〔2007〕304號)的要求,設立統一規(guī)范的基本農田保護牌和標識。
(四)落實保護責任
劃定的基本農田應按國土資發(fā)〔2009〕167號文件要求,落實到村組和承包農戶,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逐步將基本農田標注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上。明確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保護責任,要簽訂或更新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層層落實保護責任,明確基本農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塊、質量等級、保護措施、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獎勵與處罰等內容。
(五)建立基本農田數據庫
各地要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基本農田上圖成果和縣鄉(xiāng)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數據庫為基礎,根據劃定的基本農田成果,建立基本農田數據庫,將基本農田保護圖、表、冊的內容,納入數據庫管理?;巨r田數據庫包括土地利用現狀要素與基本農田專題要素,土地利用現狀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數據庫標準》(TD/T1016-2007)和市(地)、縣級、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數據庫標準》(TD/T 1026-2010、TD/T 1027-2010、TD/T 1028-2010)的規(guī)范要求,基本農田專題要素采用《基本農田數據庫標準》(TD/T 1019-2009)的規(guī)范要求,實現省域內數據庫聯網互通。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
各省(市、區(qū))應制定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步驟和完成時間,并將工作方案于2011年1月15日前報國土資源部,并抄送農業(yè)部。各市縣應按照省(市、區(qū))統一部署、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結合實地勘察,編制基本農田劃定實施方案,并做好論證工作。實施方案經縣級人民政府審定后,按照縣鄉(xiāng)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審批權限報批。
(二)組織實施
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以縣級行政區(qū)域為單位,在縣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農業(yè)部門組織實施。
(三)成果驗收
1. 成果內容?;巨r田劃定成果包括:基本農田劃定方案、檢驗分析報告、工作總結報告等,基本農田數據庫,基本農田保護圖、表、冊,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和基本農田保護標志設立情況等成果資料。
2. 驗收要求。基本農田劃定過程依法、合規(guī);采用的資料真實、合法、實時;數據庫、圖、表、冊等規(guī)范、齊全,與實地相一致;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及時簽訂或更新,責任內容完整明確;基本農田保護標志設立規(guī)范等。
3. 驗收方式?;巨r田劃定驗收采取內業(yè)審核與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要依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基本農田上圖成果、經批準的縣鄉(xiāng)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重點對劃入地塊進行對比分析并實地核實。
4. 驗收程序?;巨r田劃定驗收按照縣級自驗、市級初驗、省級驗收,自下而上的程序進行。縣級對劃定成果進行全面自驗后向市級提出驗收申請。市級組織對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各項內容進行初驗,按照每個縣(市、區(qū))不低于新劃入基本農田總面積50%的比例進行實地抽查核實;檢查符合要求的,市級向省級提出驗收申請,按照不低于新劃入基本農田總面積15%的比例進行實地抽查核查。
5. 驗收確認。基本農田劃定成果,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農業(yè)部門驗收確認?;巨r田劃定成果經省級審核后,由省統一將基本農田劃定數據庫成果上報國土資源部復核。復核的重點內容是:各省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是否達到國家下達的規(guī)劃目標;以縣為單位具體核實是否將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圖件,劃定地類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圖數地一致等。必要時,國土資源部將會同農業(yè)部組織開展實地抽查,對復核、抽查中發(fā)現問題的,及時反饋給有關省(區(qū)、市),由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農業(yè)部門負責督促整改。
經國土資源部復核認定各項成果符合要求且經省審核通過的,由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發(fā)驗收確認函?;巨r田圖表冊、數據庫、標志牌等其他成果不規(guī)范的,要求整改完善后再核發(fā)驗收確認函。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劃定基本農田數量未達到保護任務、質量與上一輪劃定基本農田比明顯降低、劃定基本農田地類不符合要求的,認定基本農田劃定成果驗收不合格,責成有關縣市整改糾正后重新申報驗收。
(四)成果報備
1. 報備要求?;巨r田劃定成果經省級驗收確認后,各地應將基本農田保護信息逐級備案,實現鄉(xiāng)、縣、市、省、國家五級備案。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農業(yè)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備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guī)性負責。
2. 報備內容。基本農田保護信息包括電子信息和紙質資料信息?;巨r田保護圖、表、冊、相關工作報告等紙質資料信息備案到?。粩祿斓入娮有畔浒傅絿临Y源部,同時抄送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具體報備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3. 報備時間。各地應在鄉(xiāng)級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修編完成后四個月內,完成基本農田保護信息逐級備案工作。報備到國土資源部的信息,由省級審核匯總后統一上報。
各地要以五級信息報備為基礎,構建基本農田信息化管理體系,做好數據庫的更新和維護工作,做到圖、數、地一致,實現基本農田動態(tài)監(jiān)管,建立基本農田保護情況通報制度。
三、工作要求
各地應遵循“依法依規(guī),規(guī)范調整;確保數量,提升質量;穩(wěn)定布局,明確條件”的原則,以已有基本農田保護成果為基礎,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成果,綜合運用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成果和耕地地力評價結果,認真開展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巨r田劃定各項工作原則上應在縣鄉(xiāng)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完成后三個月內完成?;巨r田劃定的具體要求:
(一)確保數量和質量
劃定后的基本農田面積應不低于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要盡量保留原有基本農田中的高等級耕地、集中連片耕地;劃定后的基本農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應有所降低,平均質量等級應高于劃定前的平均質量等級;基本農田集中連片程度應當有所提高。要杜絕基本農田“保遠不保近,保劣不保優(yōu)”等問題。
(二)確保地類符合要求
新劃定為基本農田的土地利用現狀必須是耕地。應當按照縣級、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編制規(guī)程要求,將現狀基本農田中的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調整的、達不到耕地質量標準的農用地劃出。
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部署,確保工作經費、人員到位,確保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巨r田劃定工作將納入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的重點內容,各地報備成果復核結果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并及時兌現獎懲。
附件:(略)
1.基本農田調整劃定平衡表(表一)
2.基本農田現狀登記表(表二)
3.基本農田現狀匯總表(表三)
4.基本農田保護責任一覽表(表四)
國土資源部
農業(yè)部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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