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869號《國家文物局關于中共中央東南分局舊址6號樓附房保護修繕工程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中共中央東南分局舊址6號樓附房保護修繕工程的批復
文物革函〔2020〕869號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呈報中共中央東南分局舊址6號樓附房搶救加固工程設計方案》(贛文物局字〔2020〕16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實施中共中央東南分局舊址6號樓附房保護修繕工程。
二、該工程設計方案應作如下補充、完善:
(一)深化病害勘察與結構穩(wěn)定性評估,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最小干預原則并結合后續(xù)展示利用需要,細化修繕措施,合理控制工程強度。
(二)審慎論證隔墻拆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補充說明砼梁拆除范圍和砼樓板、屋面板拆除方式,評估拆除砼板對舊址建筑結構的影響,細化新老結構的交接方式、防水做法、澆板措施和支護措施,可適當使用碳纖維布等材料增加樓板承載力。
(三)修改、完善磚墻修繕措施,不宜采用樹脂、膠類作粘結材料。墻面酥堿不影響結構安全的盡可能減少擾動,確需挖補處理的應充分考慮磚墻厚度,避免墻體承載力下降影響結構安全。
(四)應將水電改造等工程納入保護修繕工程,避免重復施工。補充說明新設防雷設施的必要性,如確需實施,應履行審批程序,并與屋面加固修繕統(tǒng)籌考慮。
(五)按照《文物建筑保護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要求》完善圖文表述,補充完整技術措施及施工管理的各項內(nèi)容。
三、具體方案由你局指導有關單位上述意見補充、完善并經(jīng)你局核準后實施。
四、請你局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前工地現(xiàn)場布置管理、崗前培訓、圍擋和支護等各項準備工作;施工中請加強協(xié)調(diào)監(jiān)管,及時開展工程檢查,督促項目管理單位和方案設計單位加強施工全程指導,督促項目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文物保護工程的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要求,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工程質(zhì)量和人員、文物安全。
五、請你局按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六、請你局切實加強管理,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做好文物日常養(yǎng)護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文物安全。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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