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復〔2023〕16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追認薛四、李百泉、李其奎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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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追認薛四、李百泉、李其奎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蘇政復〔2023〕16號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評定薛四、李百泉、李其奎3名同志為烈士的請示(通政請〔2023〕8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薛四,男,1902年出生,原如皋縣薛窯區(qū)中心鄉(xiāng)人,時任我黨中心鄉(xiāng)通訊員。1946年農歷8月8日被捕犧牲于鎮(zhèn)海寺。
李百泉,男,1918年出生,原如皋縣九華鄉(xiāng)一甲村人,時任我黨民校教師(干部)。李其奎,男,1923年出生,原如皋縣九華鄉(xiāng)洋港村人,時任我黨分田委員(干部)。1946年10月12日,該兩名同志被捕犧牲于蝦兒橋。
根據(jù)《烈士褒揚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同意追認薛四、李百泉、李其奎同志為烈士。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