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建文〔2019〕283號《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印發(fā)〈鄭州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guī)旃芾磙k法〉的通知》
《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印發(fā)〈鄭州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guī)旃芾磙k法〉的通知》
鄭建文〔2019〕283號
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我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防范和遏制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住建部令第37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有關規(guī)定,2018年11月8日我局印發(fā)了《鄭州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guī)旃芾磙k法》(試行),在試行工作中發(fā)現(xiàn)了一些問題,同時項目參建單位也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我局根據這些意見和建議對辦法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制定了《鄭州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guī)旃芾磙k法》,現(xiàn)予印發(fā)。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2019年12月9日
鄭州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guī)旃芾磙k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的管理,有效防范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充分發(fā)揮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專家、技術人才的資源優(yōu)勢,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建筑安全生產活動,涉及專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及其所屬的建設安全監(jiān)督機構負責全市建筑工程專家論證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建立鄭州市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guī)欤ㄒ韵潞喎Q“專家?guī)?rdquo;),為全市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工作提供專家資源。
第四條 專家?guī)彀凑?ldquo;自愿申請、擇優(yōu)選擇、信用公示、開放流動”的原則進行動態(tài)管理。每年對專家的論證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專家,取消其論證專家資格。同時根據論證工作需要,及時更新專家?guī)?,適當補充符合資格要求的專家進入專家?guī)臁?br />
第五條 專家?guī)彀瓷罨庸こ獭⒛0骞こ?、起重吊裝和起重機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暗挖工程、其它工程和安全管理八個專業(yè)類別設置,精通上述多個專業(yè)的專家可同時申報多個專業(yè)。
第六條 專家?guī)斐蓡T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能夠認真、科學、客觀、廉潔地履行職責;
(二)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從事建筑施工或相關專業(yè)工作不少于15年,具有扎實的專業(yè)理論知識、豐富的專業(yè)經驗;
(三)具有高級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四)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專家論證工作。兩院院士、全國勘察設計大師或享受省政府、國務院特殊津貼者可不受年齡限制。
第七條 專家聘任采取申請聘任和特邀專家兩種形式。申請聘任,是指在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網上發(fā)布通知,對申請報名的人員集中評審后選聘為專家。通過申請聘任的專家,聘期1年,可連聘連任,可同時申請聘任多項專業(yè)專家。特邀專家,是指對于專家?guī)熘猩形唇⒌膶I(yè)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特殊超規(guī)模危大工程,可根據論證工作需要直接邀請符合條件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擔任特定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專家。
第八條 入選專家?guī)斓膶<?,應當以獨立身份參與專項方案的論證。施工單位選用專家?guī)斓膶<?,對于技術特別復雜,專業(yè)性有特殊要求的專項方案,專家?guī)鞂<译y以滿足要求的,施工單位應報請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同意,可在專家?guī)煲酝庋堄嘘P專家。
第九條 專家的主要權利:
(一)接受有關單位的邀請,以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組成員的身份參加論證活動;
(二)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及管理規(guī)定,對需論證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獨立評審,不受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干預和影響,充分發(fā)表個人意見,提出專家論證咨詢意見,并可保留個人意見和建議;
(三)要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單位對方案內容進行必要的介紹,到論證項目施工現(xiàn)場進行勘察、咨詢、查閱相關資料;
(四)在遭受與論證工作有關的不公正待遇時,有向相關部門、單位提出申辯、控告的權力;
(五)受邀參與論證活動應獲得合理的勞務費用;
(六)對專家?guī)斓墓芾砉ぷ魈岢鲆庖姾徒ㄗh;
(七)自愿退出專家?guī)臁?br />
第十條 專家的主要義務: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及管理規(guī)定,遵守職業(yè)道德,廉潔自律;
(二)認真科學、客觀公正地為委托論證單位提供相關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三)論證會之前應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認真審查;
(四)簽署專家組形成的論證報告,對論證報告負責。
(五)不得無故缺席或中途退出論證活動,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論證會議的,應至少提前2天請假;
(六)揭發(fā)和舉報論證活動中的不正當行為;
(七)按規(guī)定參加相關業(yè)務培訓教育;
(八)協(xié)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和解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出現(xiàn)的問題。
第十一條 專家?guī)鞂<覒敯聪铝谐绦蛏陥螅?br />
(一)申報人如實填寫《鄭州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推薦表》;
(二)經所在單位同意簽署意見、蓋章后,報鄭州市建設安全監(jiān)督站,已退休人員可直接報送。
(三)提交《推薦表》同時,要求附相關材料。其中包括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曾參與施工或評審的專項方案業(yè)績;
(四)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對專家資格進行核查。擬列入專家?guī)斓膽M行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的正式發(fā)文并在網站上公布專家?guī)烀麊巍?br />
第十二條 專家論證嚴格實行回避原則,專家不得參加與自身、任職單位或項目參建單位有經濟利益等利害關系的論證活動。凡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建設(代建)單位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第十三條 專家論證程序:
(一)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編制、審核并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工程監(jiān)理單位簽署審查意見。
(二)施工單位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業(yè)特點,從專家?guī)熘衅刚埐簧儆?名專家組成專家組。
(三)根據工程現(xiàn)場實際情況,專家組可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踏勘,查閱相關資料。
(四)召開專家論證會,論證的內容應當包括:⑴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批準以及工程監(jiān)理審查等程序與資料是否齊全,編制的依據是否充分,內容是否完整;⑵荷載取值、計算模型、計算公式、相關技術參數、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⑶施工工藝、流程、方法等是否可行;⑷各種構造要求、安全保證措施是否完善,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⑸專家應當考慮和說明的其它內容。
(五)專家組根據論證情況提交專家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意見,作出論證結論,每位專家組成員在專家論證報告上簽字確認。論證結論包括專項施工方案“通過”、“修改后通過”、“不通過”三種情形。論證結論為“修改后通過”的,專家論證報告中應當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
第十四條 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應填寫《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論證會簽到表》、《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報告》。
專家論證報告應當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存檔,并作為專項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依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對專家給予暫?;蛉∠麑<屹Y格的處理并予以網上公告:
(一)不履行專家義務,一年內無故缺席兩次或找人替代論證的;
(二)專項施工方案論證結論為“通過”或“修改后通過”,但施工方案存在違反強制性標準或明顯安全隱患的;
(三)因論證不充分或工作不負責任導致危大工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四)不遵守回避制度進行論證的;
(五)向他人泄露按照規(guī)定應當保密的專項施工方案內容的;
(六)連續(xù)兩年未參加相關業(yè)務培訓的;
(七)在專項檢查或生產安全事故調查中,發(fā)現(xiàn)專家存在失職行為的;
(八)本人提出申請,要求退出專家?guī)斓模?br />
(九)存在其他不宜擔任專家論證工作的情形。
被取消專家資格的,兩年內不得聘任為專家。
第十六條 建立專家誠信檔案,不定期對專家論證工作進行抽查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十七條 專家論證報告實行報送制度。施工單位應將論證報告報送至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的建設安全監(jiān)督機構。
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建設安全監(jiān)督機構可對專項施工方案論證的專家組成員組成、專家論證程序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作為專家誠信檔案的組成資料。
第十八條 全市共享統(tǒng)一的專家?guī)?,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再另行建立專家?guī)臁?br />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鄭州外資企業(yè)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http://m.per-better.com/weixin.jpg)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m.per-better.com/rule/83640.html
本文關鍵詞: 鄭建文, 鄭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鄭州市, 危險, 分項, 工程, 專項, 施工, 方案, 論證, 專家?guī)?/a>, 管理辦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