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函〔2015〕258號《財政部關于中國華僑歷史博物館有償提供場地舉辦展覽等服務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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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中國華僑歷史博物館有償提供場地舉辦展覽等服務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
財稅函〔2015〕258號 2015.10.31
中國僑聯(lián):
你會《關于辦理中國華僑歷史博物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事項的申請函》(中僑函〔2015〕62號)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按照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后加強收入管理的要求,你會所屬中國華僑歷史博物館有償提供臨時展廳和多功能廳舉辦展覽和活動等取得的收入,應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取得相關收入時,使用財政部統(tǒng)一印制的票據(jù),具體收繳辦法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財政部
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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