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全面推行無紙化辦稅工作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通告2021年第8號)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全面推行無紙化辦稅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通告2021年第8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工作要求,進一步優(yōu)化納稅服務,提升“非接觸式”辦稅成效,減輕納稅人和繳費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負擔,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決定全面推行無紙化辦稅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無紙化辦稅工作內容
納稅人領用青島市稅務局認可的數字證書后,通過青島市電子稅務局等稅務信息系統(tǒng)辦理涉稅繳費業(yè)務,使用數字證書對提交的涉稅電子信息進行電子簽名,可以實現(xiàn)涉稅業(yè)務的無紙化流程辦理,保障申報數據安全,無須事后向稅務機關報送對應的紙質資料。
使用無紙化辦稅的納稅人,應保證所提供的電子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與實際情況相符,均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書面形式。原規(guī)定應向稅務機關報送的紙質資料留存?zhèn)洳椤?br />
二、青島市稅務局認可的數字證書種類
(一)稅務數字證書。稅務數字證書具體包括稅務移動數字證書、稅務UKEY數字證書、金稅盤數字證書、稅控盤數字證書、出口退稅USBKEY數字證書。納稅人可以通過青島市稅務局手機稅稅通APP在線免費領用稅務移動數字證書,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免費領用稅務UKEY數字證書。
(二)第三方數字證書。第三方數字證書具體包括北京CA數字證書、青島CA數字證書和西部CA數字證書。
三、注意事項
(一)國家稅務總局市南區(qū)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市北區(qū)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開發(fā)區(qū)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黃島區(qū)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平度市稅務局于2021年8月開展無紙化辦稅試點工作。青島市稅務局各級單位于2021年9月全面開展無紙化辦稅工作。
(二)稅務移動數字證書依托手機稅稅通APP操作,方便納稅人隨時隨地使用。同時稅務移動數字證書支持“一機多證”和“一戶多證”,一部手機可以管理多戶納稅人移動證書;一戶納稅人可授權多部手機管理移動證書,靈活的使用方式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三)數字證書使用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使用和管理,僅限證書用戶本人持有、保管和使用,嚴禁借用、混用和盜用。納稅人應加強對本單位數字證書的管理,遵循青島市稅務局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相關要求規(guī)范使用數字證書,未按照要求使用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納稅人自行承擔。如果發(fā)生納稅人信息變更、數字證書持有人調整等情況的,納稅人應及時調整或注銷原有數字證書,避免產生風險隱患。
(四)青島市稅務局持續(xù)深化無紙化辦稅應用。對于拓展優(yōu)化無紙化辦稅業(yè)務等信息,將及時通過青島稅務局網站、青島市電子稅務局等渠道對外發(fā)布。納稅人如有疑問,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青島市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21年8月19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