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因通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陜西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2號
瀏覽量: 時間:2018-01-03 01:10:21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因通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2號
為進一步規(guī)范個人所得稅管理,經(jīng)省政府批準,現(xiàn)就我省個人因通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準公告如下:
一、通訊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稅前扣除限額為每人每月300元。納稅人取得通訊補貼收入在限額內(nèi)的,按實際收入全額扣除;超過限額的,按限額300元扣除。
二、通訊補貼發(fā)放單位應及時將通訊制度改革方案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三、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11月27日
![鄭州外資企業(yè)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http://m.per-better.com/weixin.jpg)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m.per-better.com/tax/28901.html
本文關鍵詞: 通訊, 制度, 改革, 補貼, 收入, 征收, 個人所得稅, 有關問題的公告,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7年, 第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