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湖南省砂石資源稅適用稅率的批復》
瀏覽量: 時間:2018-02-03 02:45:12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湖南省砂石資源稅適用稅率的批復
財稅〔2018〕9號
湖南省財政廳、地方稅務局:
你們《關于調(diào)整湖南省砂石資源稅適用稅率的請示》(湘財稅〔2017〕29號)收悉。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財稅〔2016〕53號)規(guī)定,現(xiàn)批復如下:
同意調(diào)整你省砂石資源稅適用稅率,具體為:砂石銷售價格低于每立方米85元的,資源稅適用稅率為每立方米2元;砂石銷售價格在每立方米85元至140元之間的,資源稅適用稅率為每立方米3元;砂石銷售價格超過每立方米140元的,資源稅適用稅率為每立方米4元。
上述政策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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