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tǒng)“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稅收環(huán)境的若干意見》(稅總發(fā)〔2017〕10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稅總發(fā)〔2018〕26號)要求,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理稅收業(yè)務,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2號)總體安排,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編制了《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xiàn)予以發(fā)布,并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是指納稅人辦理《清單》范圍內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二、納稅人辦理《清單》中所列事項,可通過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或網上辦稅等方式實現(xiàn)“最多跑一次”。
三、《清單》中所列天津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分局受理事項,僅適用于天津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分局管轄納稅人。
《清單》中所列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受理事項,僅限于在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辦理。
四、天津市國家稅務局“最多跑一次”事項辦稅指南同步公布,納稅人可通過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查詢。
五、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將根據(jù)政策變化適時調整《清單》內容,在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公布。
六、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天 津市國家稅 務局辦稅事項“最 多跑一 次”清 單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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