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6月份起推行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6月份起推行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相關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2019年第18號公告規(guī)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辦理車購稅納稅申報業(yè)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fā)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辦理完成車購稅納稅業(yè)務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時,不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我局對機動車網上辦稅系統(簡稱網報系統)和車購稅自助繳稅終端(簡稱自助終端)進行了優(yōu)化?,F將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網上申報繳稅、上傳申報資料后,可直接前往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無需再前往稅務機關。
二、納稅人通過網報系統只制作《車購稅申報表》的,可攜帶紙質申報資料,通過自助終端繼續(xù)辦理車購稅申報和繳納等業(yè)務。對自助終端有配備高拍儀的,納稅人可同時上傳申報資料(上傳后,無需向稅務機關提交紙質資料);對自助終端未配備高拍儀的,納稅人需現場向稅務機關提交紙質申報資料。自助辦稅后,再前往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登記。
三、網報系統和自助終端新增辦理新能源車輛免稅申報業(yè)務。
四、納稅人如需《車購稅完稅證明》或《稅收完稅證明》信息,可自行登陸廈門市稅務局網站查詢和打印(自然人用戶通過“自然人涉稅服務網-我要查詢-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查詢”模塊、企業(yè)用戶通過“廈門市電子稅務局-我要查詢-證明信息查詢-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查詢”模塊進行查詢);或通過機動車網上辦稅系統、自助終端和主管稅務機關柜臺打印。
五、機動車經銷商請按照本通知附件《指南》進行操作。請注意:1.6月份初次使用前要做好瀏覽器設置;2.原使用車購稅申報表軟件的經銷商改通過網報系統制作《車購稅納稅申報表》;3.具備辦理網上繳稅條件的經銷商,要按規(guī)定上傳申報資料;4.系統操作時遇到問題,請聯系稅控服務單位。
附件
1:機動車網上辦稅系統操作指南(生成申報表版)
2:機動車網上辦稅系統指南(申報繳稅版)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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