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關于改變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方式的公告》全文
瀏覽量: 時間:2016-04-27 03:58:30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關于改變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方式的公告
為更好地向申請人提供服務,我局決定改變出具商標注冊證明的方式。
一、在商標檔案打印件上加蓋“商標注冊證明專用章”證明商標注冊;
二、申請人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和商標注冊號即可辦理;
三、在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立等可??;
四、通過郵寄辦理的,商標局在5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寄出;
五、比照檔案查詢規(guī)定,不收取費用。
六、申請人要求按原有方式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法律文書,仍按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辦理,辦理時間一個月以內(nèi)。
2016年4月22日起實施。
聯(lián)系電話:010-63219729
特此公告。
商標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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