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委關于發(fā)布《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辦法(試行)》的公告(全文)
國家標準委關于發(fā)布《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辦法(試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加強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依據《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規(guī)定》,國家標準委制定了《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辦法(試行)》,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16年6月28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國家標準委
2016年6月28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含全國專業(yè)標準化工作組,以下統(tǒng)稱技術委員會)管理,健全技術委員會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技術委員會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據《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是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標準委)組織對技術委員會日常運行情況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工作由國家標準委統(tǒng)一組織,具體工作由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承擔。
第三條 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的對象是國家標準委批準成立的技術委員會??己嗽u估采用分批考核的方式,周期為3年。批準成立后不滿3年的技術委員會不參加考核評估。
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納入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范圍,不單獨開展考核評估。
第二章 考核評估內容
第四條 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內容主要包括承擔標準制修訂任務、日常管理和組織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一)承擔標準制修訂任務包括項目完成率、標準體系建設和維護情況、項目申報、標準復審與實施情況跟蹤、標準制修訂過程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等;
(二)日常管理包括年度報告情況、經費管理、委員管理、宣貫培訓等;
(三)組織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包括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際標準的跟蹤評估及轉化等。
第三章 考核評估程序
第五條 國家標準委制定年度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方案,確定納入考核評估的技術委員會名單、考核評估指標具體要求、判定規(guī)則、進度安排,明確考核評估要求。
第六條 技術委員會應當根據考核評估方案開展自評,并提交考核評估自評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七條 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應當成立考核評估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一般由5-7位具有高級職稱、熟悉技術委員會運行管理的專家組成。
第八條 根據技術委員會提交的自評材料,工作組進行評估。必要時,工作組可采取現(xiàn)場考察質詢的方式進行評估??己私Y束,工作組給出明確評估意見,由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報國家標準委??己嗽u估期間,工作組可以要求技術委員會提供必要的補充材料,技術委
員會應當予以配合。
第九條 工作組應當嚴格遵守考核評估工作紀律要求,客觀、公正、獨立地開展工作??己嗽u估結果公布前,不得對外泄露評估意見。
第十條 國家標準委依據工作組的評估意見,結合掌握的技術委員會相關工作信息,確定考核評估結果,并向社會公開。
第四章 考核評估結果及應用
第十一條 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結果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第十二條 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結果有效期為3年。
第十三條 對考核評估結果為一級的技術委員會,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評估結果為二級的技術委員會,應當按照專家組意見建議改進完善工作。對考核評估結果為三級的技術委員會,納入重點監(jiān)督檢查范圍。
第十四條 對考核評估結果不合格的技術委員會,暫停其工作并限期整改,整改時限一般為6個月。整改期滿后重新組織考核評估,評估結果仍未達到三級要求的,視情況采取調整秘書處承擔單位、重新組建、撤銷等處理措施。
第十五條 在考核評估工作中提供虛假情況和材料,致使評估結果失實的技術委員會,查實后由國家標準委通報批評并視情況采取降低評估等級、調整秘書處承擔單位等處理措施。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6年6月28日起實施。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標準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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