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住中字〔2016〕18號《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16-10-11 04:19:11
各受委托銀行、住房公積金分中心:
為認真貫徹《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16〕26號])精神,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一、兩人及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為60萬元(平陰、濟陽、商河為50萬元);一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為30萬元(平陰、濟陽、商河為25萬元)。
二、購買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30%,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40%。
三、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商品住宅的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各受委托銀行于本通知印發(fā)前已受理貸款資料且上傳至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系統(tǒng)的按原政策執(zhí)行)。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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