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辦建函〔2017〕115號《商務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環(huán)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請?zhí)峁┤∠周囅拗七w入政策落實情況的函》
商務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環(huán)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請?zhí)峁┤∠周囅拗七w入政策落實情況的函
商辦建函〔2017〕11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國務院高度重視活躍二手車市場工作。2016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6〕13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取消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以下簡稱二手車限遷政策),并明確地方政府是這項工作的責任主體。2016年12月,環(huán)境保護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加強二手車環(huán)保達標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環(huán)辦大氣函〔2016〕2373號,以下簡稱《通知》),統(tǒng)一了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標準?!?016年政府督查工作要點》已經明確將活躍二手車市場列為督查重點工作。為做好相關工作,現(xiàn)函告如下:
一、要按照《意見》要求和《通知》標準加快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通知》明確,除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qū)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珠三角: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東莞、中山等9個城市)和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以外,不得對環(huán)保檢驗合格的車輛設定限制遷入措施。此前與《通知》規(guī)定不符的以《通知》為準。
二、抓緊報送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情況。從前期反饋情況看,各地積極貫徹落實《意見》要求,但在執(zhí)行過程中仍存在理解不一致、標準不統(tǒng)一的問題,部分地區(qū)沒有按照要求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為全面了解各地貫徹執(zhí)行《通知》情況,現(xiàn)商請各地區(qū)(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除外)提供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情況,包括本?。▍^(qū)、市)以及所轄地市采取何種形式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是否按照要求完全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是否還存在其他變相限制二手車遷入的政策措施等。
請各地區(qū)(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除外)在2017年4月14日前將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落實情況和《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情況表》(附件)分別報商務部、公安部、環(huán)境保護部。商務部將根據各地上報情況形成報告,商公安部、環(huán)境保護部后上報國務院,對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進展緩慢的地區(qū),將提請國務院適時開展實地督查,并向社會公開各地工作進展。如有問題可與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環(huán)境保護部(大氣環(huán)境管理司)聯(lián)系。
商務部聯(lián)系人:市場建設司 金陽 宋英杰
電 話:010-85093681/3685
傳 真:010-85093686
郵 箱:songyingjie@mofcom.gov.cn
公安部聯(lián)系人:交通管理局 王國強
電 話:010-66262354
傳 真:010-58186294
郵 箱:gabjgjcgc@126.com
環(huán)境保護部聯(lián)系人:大氣環(huán)境管理司 汪濤
電 話:010-66556234
傳 真:010-66556284
郵 箱:jidongche@mep.gov.cn
附件:XX省(區(qū)、市)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情況表
商務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環(huán)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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