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8〕8號《教育部中國福利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關于頒發(fā)第十三屆宋慶齡獎學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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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國福利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關于頒發(fā)第十三屆宋慶齡獎學金的決定
教基〔2018〕8號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宋慶齡的崇高精神,為中小學生樹立可親、可信、可學的榜樣,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第十三屆宋慶齡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17〕36號),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宋慶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嚴格評審,教育部、中國福利會和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決定向李瀚文等1532名學生頒發(fā)第十三屆宋慶齡獎學金,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基礎教育一處等5家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第十三屆宋慶齡獎學金優(yōu)秀組織獎。
希望獲得宋慶齡獎學金的同學珍惜榮譽、以身作則,戒驕戒躁、勇于進取,不斷取得新進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宣傳獲獎者的生動事跡,發(fā)揮好中小學生身邊榜樣的作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宋慶齡獎學金不作為任何招生入學依據。
附件:
1.第十三屆宋慶齡獎學金獲獎名單
2.第十三屆宋慶齡獎學金優(yōu)秀組織獎獲獎名單
教育部
中國福利會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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