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廳函〔2019〕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恒生大學等香港三所高等學校在內(nèi)地招收自費生試點工作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19-02-03 00:27:49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恒生大學等香港三所高等學校在內(nèi)地招收自費生試點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函〔2019〕7號
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育考試院(招辦):
2018年,經(jīng)我部批準,香港恒生管理學院、東華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等香港三所高校在內(nèi)地有關省份順利開展了招生工作。香港恒生管理學院于2019年10月30日獲準更名為香港恒生大學。應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我部同意上述香港三所高等學校201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陜西開展招收自費生試點工作。相關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特區(qū)有關高等學校在內(nèi)地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收自費生的通知》(教學廳〔2011〕4號)執(zhí)行。其中,香港恒生大學、東華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的招生計劃數(shù)分別為150人、50人、50人。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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