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政文〔2017〕22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發(fā)布2016年度福建名牌產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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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發(fā)布2016年度福建名牌產品的通知
閩政文〔2017〕224號
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根據福建名牌產品評價程序,經省名牌產品評定工作會議審定,省政府同意授予福建春倫茶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春倫+圖形牌茶葉(花茶、綠茶、烏龍茶)”等235項產品(具體產品名單附后)“2016年度福建名牌產品”稱號。
希望獲得“2016年度福建名牌產品”稱號的企業(yè)再接再厲,不斷提升產品質量水平和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創(chuàng)造更多更好的名牌產品。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大品牌戰(zhàn)略實施力度,加快推動供給結構優(yōu)化升級,努力提高供給質量,促進經濟發(fā)展提質增效,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作出更大貢獻。
附件:2016年度福建名牌產品名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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