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辦發(fā)〔2017〕101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7年1-5月全省棚戶區(qū)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的通報》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7年1-5月全省棚戶區(qū)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的通報
甘政辦發(fā)〔2017〕10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qū)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督促各市州政府切實履行住房保障工作主體責任,加快推進棚戶區(qū)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認真整改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查出的問題,確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規(guī)定的各項任務,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就今年1-5月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棚戶區(qū)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進展情況
今年1—5月,全省棚戶區(qū)改造開工87226套,開工率為52.5%;棚戶區(qū)改造基本建成35992套,占年度目標任務80057套的45%;公共租賃住房基本建成4198套,占年度目標任務7522套的55.8%。嘉峪關、蘭州、張掖、金昌、慶陽5市開工率已超過60%,酒泉、臨夏、隴南3市州開工率低于30%。金昌、白銀、天水、嘉峪關、慶陽5市棚戶區(qū)改造基本建成任務完成率超過60%,平涼、臨夏2市州棚戶區(qū)改造基本建成任務完成率不足10%。蘭州、張掖2市公共租賃住房基本建成任務已全面完成,武威市公共租賃住房基本建成任務完成率不足10%。(詳見附件1)
二、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入住情況
截至2015年底,全省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總套數(shù)357652套,其中2013年底前開工建設281941套、2014年開工建設49417套、2015年開工建設26294套。截至2017年5月底,全省2013年底前政府投資公租房完成分配273563套、分配率為97%,2014年政府投資公租房完成分配38410套、分配率為77.7%。14個市州2013年底前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率均達到90%以上,張掖、嘉峪關、隴南、甘南、武威5市州2014年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率達到85%以上。平涼、臨夏、白銀3市州2014年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率不足60%。(詳見附件2)
三、政府購買棚戶區(qū)改造服務貸款情況
截至2017年5月底,全省政府購買棚改服務融資貸款累計授信(審批)843.51億元,其中:國開行累計貸款授信729.84億元、簽訂合同431.53億元、發(fā)放貸款220.638億元;農發(fā)行累計審批貸款113.67億元、發(fā)放貸款76.63億元。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國開行貸款方面,蘭州、慶陽、平涼、天水4市進度較快,分別獲得授信409.69億元、67.28億元、59.8億元、47.95億元。政府購買棚改服務農發(fā)行貸款方面,天水、蘭州、武威、慶陽4市進度較快,分別獲得審批26.6億元、20.8億元、20.7億元、15億元。(詳見附件3)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系統(tǒng)錄入情況
截至2017年5月底,各市州共錄入棚戶區(qū)改造項目572個、62247戶,錄入保障性住房項目709個、162955套,錄入發(fā)放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49199戶,錄入保障房實物配租配售家庭40234戶,錄入棚戶區(qū)改造家庭9773戶。目前,各市州均未組織縣區(qū)填報“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規(guī)劃執(zhí)行情況,嘉峪關、臨夏、隴南3市州棚戶區(qū)改造及保障性住房項目信息錄入進度較慢。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情況
2017年,中央、省級已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34.58億元。截至5月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和省級資金實際支付率23.01%。共有5個市州資金支付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別是嘉峪關99.85%、酒泉44.18%、天水34.8%、甘南27.08%、武威23.72%;其他9個市州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別是蘭州22.44%、白銀15.82%、張掖14.57%、隴南11.81%、慶陽10.65%、臨夏8.89%、定西7.69%、平涼3.96%、金昌0.37%。
六、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省審計廳組成14個審計組,對全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指出,各地在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完成、資金籌集和管理使用、優(yōu)惠政策落實、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和貨幣化安置、安居工程建設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續(xù)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要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和規(guī)范。為加快整改,省建設廳會同省審計廳印發(fā)了《關于認真落實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問題整改的通知》(甘建保〔2017〕199號),明確了審計問題整改清單,要求各市州在2017年6月20日之前將審計查出問題全部整改到位。截至5月底,全省審計問題整改完成率為62.79%,白銀、酒泉、張掖、平涼、隴南5市整改完成率不足60%。
七、有關要求
(一)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市州政府要切實落實棚戶區(qū)改造主體責任,加快棚戶區(qū)改造項目開工進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資金撥付,提高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率,對工作不力、未按進度實現(xiàn)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支出,造成資金滯留的,省建設廳、省財政廳要視情況扣減相應資金。
(二)抓緊整改審計查出問題。各市州政府要高度重視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靠實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整改時限,嚴格落實對賬銷號制度,確保審計查出問題在6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快辦理項目前期手續(xù)。各級建設、國土資源、發(fā)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加快規(guī)劃審批、土地供應、基礎設施配套、專項資金撥付等項目前期工作,簡化流程,提高效率,為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創(chuàng)造條件。
(四)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國開行甘肅省分行、農發(fā)行甘肅省分行要繼續(xù)加大政府購買棚改服務貸款支持力度,加快棚戶區(qū)改造項目貸款審核和資金發(fā)放進度。各市州要加快棚改貸款項目建設和投資進度,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
(五)加強信息系統(tǒng)管理使用。各級建設(房管)部門要制定有效措施,切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系統(tǒng)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快錄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房源分配和保障家庭等信息,確保按規(guī)定時間節(jié)點完成信息錄入任務。
附件:
1.2017年1-5月全省棚戶區(qū)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進展情況
2.截至2017年5月底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入住情況
3.政府購買棚戶區(qū)改造服務融資貸款進展情況
4.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系統(tǒng)錄入情況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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