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發(fā)〔2023〕14號《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試鳴防空警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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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試鳴防空警報的公告》
津政發(fā)〔2023〕14號
為保障城市建設和經(jīng)濟發(fā)展,增強人民群眾居安思危、常備不懈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應急準備意識,熟悉防空警報信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本市相關規(guī)定,定于2023年9月17日試鳴防空警報。
一、警報試鳴時間
2023年9月17日上午10時至10時30分。
二、警報試鳴范圍及方式
全市范圍的固定警報、人防車載警報統(tǒng)一鳴響警報信號;
通過電視、手機短信同步發(fā)布提示信息;
部分人員密集場所利用多媒體警報報警設施同步示警。
三、警報試鳴信號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為3分鐘。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為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xù)鳴放一長聲,時間為3分鐘。
請全市各單位、全體市民和過往本市人員在警報試鳴期間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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