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函〔2017〕2號《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吉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吉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
吉政函〔2017〕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近年來,全省各級水利(水務)部門、相關單位和廣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參建人員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為民服務理念,深入貫徹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以全力抓好飲水安全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為重點,求真務實,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全面完成了 “十二五”規(guī)劃建設任務,為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涌現(xiàn)出一大批業(yè)績突出、群眾公認、影響較大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激發(fā)全省各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和廣大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推動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深入開展,省政府決定,授予長春市水利局農村水利處等100個單位 “吉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頒發(fā)獎牌;授予王明等100名同志 “吉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先進工作者 ”稱號,頒發(fā)獎勵證書和獎金。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謙虛謹慎,戒驕戒躁,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充分發(fā)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在新時期的農村飲水安全工作中再立新功。
省政府號召,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廣大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為榜樣,緊緊圍繞鞏固提升和加強管理這兩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大力推進規(guī)?;泄┧统擎?zhèn)管網向農村延伸,努力完善農村供水保障體系,以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更加緊迫的責任意識、更加優(yōu)質的服務水平,積極投身新時期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為全面提高全省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
1.吉 林省農村飲 水安全工作先 進集體名 單
2.吉 林省農村飲 水安全工作先 進工作者名 單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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