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發(fā)〔2017〕6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發(fā)〔2017〕6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xiàn)將《黑龍江省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8日
黑龍江省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76號)精神,加強我省政務誠信建設,結(jié)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誠信龍江”建設總體要求,將堅持依法行政、陽光行政和加強監(jiān)督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手段,將建立政務領域失信記錄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主要方面,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循序漸進,不斷提升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和我省各級政府誠信行政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
1.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干部進修課程,加強公務員信用知識學習,提升公務員信用意識。(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省人社廳、公務員局、省委組織部)
2.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將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guī)、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由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負責政務失信記錄的采集和公開,將有關記錄逐級歸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和各地方信用信息應用平臺。同時,依托“信用黑龍江”網(wǎng)站等依法依規(guī)逐步公開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完成時間:持續(xù)實施。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監(jiān)察廳、人社廳、公務員局、省委組織部,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及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
3.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聯(lián)合開展區(qū)域政務誠信狀況評價,在改革試點、項目投資、社會管理等政策領域和績效考核中應用政務誠信評價結(jié)果。(完成時間:持續(xù)實施。責任單位: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4.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探索擴展公務員失信記錄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涉及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的,按照立法程序推進。責任單位:省工商局、人社廳、公務員局)
(二)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1.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立政府采購方面的政務誠信責任制,加強對采購人在項目履約驗收環(huán)節(jié)信用情況的監(jiān)督,依法處理采購人及有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guī)失信行為。(完成時間:持續(xù)實施。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fā)改委、工商局,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2.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強化政府有關部門責任,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失信違約記錄。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籌備、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融資、實施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將項目守信履約情況與實施成效納入項目政府方責任人信用記錄。(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3.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務信息透明度,及時向社會公開各級政府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資質(zhì)信息、信用信息及動態(tài)監(jiān)管信息等。(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責任單位:省發(fā)改委、財政廳、工商局,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4.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招商引資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等,嚴格依法依規(guī)出臺優(yōu)惠政策,避免惡性競爭。規(guī)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行為,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xié)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相關企業(yè)和投資人的財產(chǎn)損失依法予以補償。(完成時間:持續(xù)實施。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5.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促進政府舉債依法依規(guī)、規(guī)模適度、風險可控和程序透明。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約束,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監(jiān)管體系,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機制。(完成時間:2018年底前。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6.加強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政務誠信建設。建立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公開承諾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開展誠信街道和誠信鄉(xiāng)鎮(zhèn)創(chuàng)建活動。(完成時間:持續(xù)實施。責任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出臺工作方案和實施辦法,做好本地、本部門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省工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方案落實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平穩(wěn)有序推進。(完成時間:持續(xù)實施。責任單位:省工商局,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加快推進政務誠信管理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務誠信建設制度規(guī)范。(完成時間:2018年底前,涉及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的,按照立法程序推進。責任單位:省工商局,其他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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