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6〕67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評定李海濤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瀏覽量: 時間:2019-01-15 02:25:35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評定李海濤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冀政字〔2016〕67號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guān)于批準李海濤同志為烈士的請示》(秦政呈〔2016〕54號)收悉。根據(jù)《烈士褒揚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guī)定,同意評定李海濤同志為烈士,其遺屬享受烈士遺屬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鄭州外資企業(yè)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http://m.per-better.com/weixin.jpg)
掃描二維碼 關(guān)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