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字〔2004〕106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將河北灤河上游省級自然保護區(qū)更名為河北木蘭圍場省級自然保護區(qū)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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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將河北灤河上游省級自然保護區(qū)更名為河北木蘭圍場省級自然保護區(qū)的復函
辦字〔2004〕106號
省林業(yè)局:
你局冀林人字〔2004〕18號文收悉。經(jīng)省政府研究,同意將“河北灤河上游省級自然保護區(qū)”更名為“河北木蘭圍場省級自然保護區(qū)”。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公開程序:本單位審核后公開
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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