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發(fā)〔2017〕58號《蘭州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聘請王金貴等十五名同志為政府法律顧問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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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聘請王金貴等十五名同志為政府法律顧問的決定
蘭政發(fā)〔2017〕58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guān)部門,各有關(guān)單位,蘭州新區(qū)、高新區(qū)、經(jīng)濟區(qū)管委會:
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shè),提高政府及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據(jù)《蘭州市行政機關(guān)法律顧問遴選管理辦法》(蘭政辦發(fā)〔2014〕261號)規(guī)定,經(jīng)2017年9月27日市政府第24次常務(wù)會議討論通過,決定聘任王金貴、董武斌、陳燦、秦晨、李曉遠、銀波、楊亞輝、王振東、杜睿哲、孫賡、李明、劉臨慶、王春梅、張翼、劉宇乾15名同志為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聘期兩年。
蘭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