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2018〕14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深圳市歷史建筑名錄(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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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深圳市歷史建筑名錄(第一批)的通知》
深府〔2018〕14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推進我市歷史文化保護利用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具有一定歷史文化、建筑藝術、科學技術等價值的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與管理,根據(jù)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條例》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加強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規(guī)〔2017〕212號)精神,經(jīng)研究,同意將福田區(qū)牛巷坊炮樓等42處建筑列為我市第一批歷史建筑,現(xiàn)予公布。
請市規(guī)劃國土部門會同各區(qū)政府、新區(qū)管委會等單位按照國家和省、市歷史建筑保護有關規(guī)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抓緊開展該批歷史建筑的測繪、建檔、掛牌,設置保護標志,標明保護范圍,研究落實具體措施,共同做好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與管理工作。
附件:深圳市第一批歷史建筑名錄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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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深圳市, 政府文件, 規(guī)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