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辦函〔2008〕27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扎實抓好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的緊急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扎實抓好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的緊急通知》
成辦函〔2008〕275號
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5·12”抗震救災指揮部《關于在農(nóng)村高寒地區(qū)開展受災群眾安全過冬攻堅月活動的通知》(川指〔2008〕248號)、《關于扎實抓好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和災后恢復重建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的緊急通知》(川指〔2008〕249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向汶川地震災區(qū)“送溫暖、獻愛心”捐贈活動的通知》(川委辦發(fā)電〔2008〕64號)精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過冬,現(xiàn)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各項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特別是高寒地區(qū)受災群眾安全過冬。
二、工作重點
(一)認真做好安置房建設工作。要對前階段過渡住房和永久住房建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城鎮(zhèn)集中安置房要完善安全的水電氣和消防等配套設施;農(nóng)村過渡住房要進行加厚加固處理,提高防風防雨防寒保暖能力;要加快農(nóng)村永久住房建設進度,力爭在入冬前有更多受災群眾住進安全溫暖的新家。要深入到鄉(xiāng)鎮(zhèn)、村組、農(nóng)戶,對工程進度、建房質(zhì)量、政策落實和資金分配使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定期通報。
(二)認真做好御寒物資籌集工作。要著眼于今冬可能出現(xiàn)極端嚴寒天氣的需要,籌集充足的過冬衣被。引導干部群眾向受災群眾捐贈棉衣被、毛毯、大衣、羽絨服、毛衣、毛褲、絨衣、絨褲等御寒物資和現(xiàn)金,幫助受災群眾安全過冬。2008年10月底前在全市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救災捐贈活動,各級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搞好接收和發(fā)放工作,確保2008年11月20日前將接收捐贈款物發(fā)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認真做好安全過冬口糧保障工作。要提前準備災區(qū)群眾過冬需要的口糧,滿足冬令春荒的需要。特別是高寒山區(qū),要提前儲備充足的糧食、取暖用的燃料和日常生活必需品,保證受災群眾吃得飽、穿得暖、不受凍。各區(qū)(市)縣要組織力量,深入基層,了解受災群眾需救濟的口糧數(shù)量,重點掌握受災新“三孤”人員、農(nóng)村五保戶、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倒房生活困難戶需救濟口糧情況。對救助所需的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等逐類進行統(tǒng)計,對需救助人員、救助內(nèi)容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分類救助。
(四)認真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要鞏固衛(wèi)生防疫工作成果,大力開展愛國衛(wèi)生運動,抓好災區(qū)今冬明春防病工作,做好飲用水安全和食品衛(wèi)生監(jiān)督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提高受災群眾對災害常見病的自我防護能力,確保不發(fā)生重大疫情,確保有病能得到及時醫(yī)治,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五)認真做好安置點安全檢查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范自然災害、次生災害安全事故工作預案,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和日常巡邏檢查,切實保障安置點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集中排查水、電、路、排水排污、廚房、淋浴室、廁所等各類生活配套設施和防火、防雷、防汛等安全配套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日常維護,保障安全正常運行。認真檢查板房屋頂、墻面、門窗等的密實程度,確保板房能夠抵御暴風、暴雨、暴雪侵襲。認真檢查取暖安全問題,引導群眾采用電熱毯、電暖手器、熱水袋等安全取暖方式,嚴禁在板房內(nèi)使用煤爐和大功率電器取暖,堅決杜絕各類火災發(fā)生。
(六)認真做好高寒地區(qū)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要按照省建設廳下發(fā)的《地震災區(qū)農(nóng)村居民自建過渡房導則》要求,抓好海拔2000米以上寒區(qū)、高寒區(qū)和半高山地區(qū)農(nóng)村受災群眾安全過冬措施落實,逐村逐戶檢查落實到位,確保不留盲區(qū)。要重點檢查落實受災群眾住房屋頂是否覆蓋有稻草、秸稈等保溫材料,屋面與墻體連接是否密實防風,墻體是否采用筑土墻、磚石砌筑、竹漿板或竹笆片內(nèi)外抹泥等具有一定防風保暖效果的措施,門、窗安裝是否與墻體連接密實,取暖燃料、設施及取暖方式是否落實和安全可靠,過渡房的配套設施是否滿足基本生活需求,過渡房能否抵御暴風、暴雨、暴雪侵襲。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受災群眾安全過冬是當前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區(qū)(市)縣是開展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及時制定本區(qū)域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并確定重點攻堅的鄉(xiāng)鎮(zhèn)、村組,2008年10月27日前報市民政局。
(二)加強督促檢查。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明查暗訪,重點檢查各項安全過冬制度和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過冬目標任務是否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各區(qū)(市)縣要從2008年10月起展開自查。市級有關部門要依職依責,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市民政局、市政府目督辦要分別在2008年10月、11月、12月內(nèi)對各區(qū)(市)縣開展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要及時報市政府。
(三)做好后續(xù)救助。執(zhí)行后續(xù)救助政策的縣(市)政府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摸清救助對象,把握政策界限,明確救助范圍、對象和期限,嚴格審批程序,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救助對象不重不漏。
(四)及時做好總結。各區(qū)(市)縣要認真總結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形成開展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情況報告,2008年11月20日前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要及時梳理匯總,形成全市開展受災群眾安全過冬工作情況報告,按時報省“5·12”抗震救災指揮部。
市民政局聯(lián)系人:劉昌明;電話:61881780;傳真:6188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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