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發(fā)〔2014〕65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做好中省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承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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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做好中省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承接工作的通知》
市政辦發(fā)〔2014〕65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gòu):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zhuǎn)變,國務院、省政府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F(xiàn)將我市承接的24項中省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印發(fā),請各區(qū)縣和市級各相關(guān)部門認真做好承接工作,規(guī)范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落實監(jiān)管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接得住、干得好”。同時,我市對應中省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自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之日起一律取消,各相關(guān)部門不再實施申報和初審環(huán)節(jié)。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0月30日
公文相關(guān)附件: 市政辦發(fā)[2014]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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