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政辦發(fā)〔2018〕42號《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鹽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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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鹽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鹽政辦發(fā)〔2018〕42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開發(fā)區(qū)、城南新區(qū)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新修訂的《鹽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5年4月22日印發(fā)的《鹽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鹽政辦發(fā)〔2015〕32號)同時廢止。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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