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2017年度所得12萬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的通告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2017年度所得12萬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的通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guī)定,特通告如下: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且2017年度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的個人(含12萬元),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自行納稅申報(法定休假日除外,申報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
自行納稅申報地點應區(qū)別不同情況按以下順序來確定,具體為:
(1)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2)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3)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的,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4)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經常居住地是指納稅人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后連續(xù)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他稅收違法行為,依據(jù)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納稅人申報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B表)》2份
自行在遼寧地稅官網--辦稅服務-下載中心-涉稅表格第30頁內下載并填寫。(A4紙打?。┮部稍谥鞴艿囟悪C關辦稅服務廳索取。
2、《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2份
自行在遼寧地稅官網-辦稅服務-下載中心-涉稅表格第24頁內下載并填寫。(A3紙打?。┮部稍谥鞴艿囟悪C關辦稅服務廳索取。
3、申報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外籍人員申報需攜帶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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