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449號《國家文物局關于社稷壇松柏交翠亭修繕項目設計方案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社稷壇松柏交翠亭修繕項目設計方案的批復
文物保函〔2021〕449號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關于社稷壇—松柏交翠亭修繕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京文物〔2020〕1424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社稷壇松柏交翠亭修繕項目設計方案。
一、對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深化現(xiàn)狀勘察。明確屋頂漏雨的具體位置并補充殘損照片;詳細勘察仔角梁,明確殘損程度。
(二)應堅持“最小干預”原則,嚴格控制望板、連檐、瓦口等的更換量,盡可能加固續(xù)用現(xiàn)有仔角梁,脫釉瓦件如無開裂、缺損的應予以續(xù)用。
(三)補充施工中對老彩畫、裝飾構件的防護措施。
二、具體方案由你局指導有關單位按照上述意見修改、完善并經(jīng)你局批準后實施。
三、施工前請你局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工地現(xiàn)場布置管理、崗前培訓、圍擋和支護等各項準備工作。施工中請加強協(xié)調和項目監(jiān)管,及時開展項目檢查,督促項目管理單位和方案設計單位加強施工全過程指導,督促項目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文物保護項目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項目質量和文物、人員安全。
四、項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嚴格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五、請你局切實加強管理,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做好保護后相關文物的日常養(yǎng)護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隱患,確保文物安全。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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