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發(fā)改財金〔2017〕1412號《陜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陜西省政務誠信建設重點任務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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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陜西省政務誠信建設重點任務分工〉的通知》
陜發(fā)改財金〔2017〕1412號
各設區(qū)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76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fā)〈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的通知》(發(fā)改辦財金〔2017〕332號)和《陜西省“十三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陜政發(fā)〔2017〕10號),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將《陜西省政務誠信建設重點任務分工》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要求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陜西省政務誠信建設重點任務分工
陜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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