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辦發(fā)〔2018〕25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五個配套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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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五個配套辦法的通知
津政辦發(fā)〔2018〕25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推進本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一制三化”改革),經(jīng)市委、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公開公示辦法(試行)》《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諾辦法(試行)》《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一網(wǎng)通辦辦法(試行)》《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全程監(jiān)督辦法(試行)》《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失信懲戒辦法(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照此執(zhí)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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