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辦發(fā)〔2017〕58號《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調(diào)整大理州人民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調(diào)整大理州人民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大政辦發(fā)〔2017〕58號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大政辦發(fā)〔2017〕58號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調(diào)整大理州人民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國家行政機關(guān)各委辦局(司行社):
根據(jù)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決定對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進行調(diào)整充實。現(xiàn)將調(diào)整充實后的組成人員名單及其職能職責通知如下:
一、政府自身建設委員會及其職能職責
(一)組成人員
主 任:楊 健 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州長
副主任:朱建斌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務副州長
李 東 州人民政府秘書長
成 員:施雙林 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州政府辦公室主任
楊建軍 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
趙新光 州紀委副書記、州監(jiān)察局局長
張志斌 州委宣傳部副部長、州委外宣辦主任、州政府新聞辦主任
李繼顯 州發(fā)改委主任
蘇發(fā)吉 州財政局局長
楊建鵬 州工信委主任
楊作云 州人社局局長
彭云寧 州審計局局長
于復勝 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主任
張云凱 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恒宣 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二)職能職責
政府自身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州政府自身建設的領(lǐng)導,安排部署政府自身建設的相關(guān)工作,決定政府自身建設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二、政府自身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及其職能職責
(一)組成人員
主 任:楊建軍 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
副主任:李恒宣 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二)職能職責
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州政務服務管理局,作為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gòu),州政務服務管理局政府自身建設科具體負責處理政府自身建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為:
1. 貫徹落實省、州人民政府關(guān)于政府自身建設的工作要求和州政府自身建設委員會的決定;
2. 負責全州政府自身建設工作的推進;
3. 負責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效能政府和創(chuàng)新政府建設中的綜合協(xié)調(diào)工作;
4. 起草政府自身建設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5. 提出推進全州政府自身建設工作的具體措施和意見、建議;
6. 提出對各級各部門政府自身建設工作的評價意見;
7. 完成州政府自身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有關(guān)要求
(一)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須按照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的相關(guān)要求及時上報工作情況;
(二)各縣市人民政府參照州級做好相關(guān)工作;
(三)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diào)整的由所在單位向政府自身建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備案,不再另行發(fā)文。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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