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政發(fā)〔2014〕53號《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兌現(xiàn)2013年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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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兌現(xiàn)2013年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決定
銀政發(fā)〔2014〕53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2013年,全市各級黨政組織、各部門在市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穩(wěn)定低生育水平、統(tǒng)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這一中心任務,攻堅克難,真抓實干,圓滿完成了自治區(qū)下達的各項指標任務,為“兩個最適宜”城市建設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人口環(huán)境。
按照2013年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及考核評估辦法規(guī)定,市人民政府決定:
一、授予永寧縣、金鳳區(qū)、西夏區(qū)、賀蘭縣、靈武市、興慶區(qū)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一等獎”,各獎勵12萬元;授予靈武市“人口信息化建設創(chuàng)新獎”,授予金鳳區(qū)“嬰幼兒科學教養(yǎng)示范工作創(chuàng)新獎”,各獎勵1萬元。
二、對完成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且分值達95分以上的市人口計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衛(wèi)生局給予“人口計生工作綜合治理獎”,各獎勵0.5萬元;對完成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且分值達90分以上的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局、市民政局給予通報表揚。
以上獎勵資金主要用作以獎代補,補充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經費,20%可用于獎勵相關部門及個人。
銀川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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