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辦函〔2020〕8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等高速公路收費站及車輛通行費有關事項的復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等高速公路收費站及車輛通行費有關事項的復函》
浙政辦函〔2020〕84號
紹興市、臺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紹興市政府《關于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設置收費站及收取車輛通行費有關事宜的請示》(紹政〔2020〕21號),臺州市政府《關于懇請批準杭紹臺高速公路工程臺州段收費站設置及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請示》(臺政〔2020〕23號),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意見?》(浙交〔2020〕95號),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杭紹臺高速公路臺州段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意見》(浙交〔2020〕108號)收悉。經(jīng)省政府同意,現(xiàn)函復如下:
一、同意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在通過質(zhì)量檢測并經(jīng)交工驗收合格后對過往車輛收取通行費。沿線設回山(尖山)1個收費站。該項目為政府還貸項目,建設運營管理單位為浙江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同意杭紹臺高速公路臺州段在通過質(zhì)量檢測并經(jīng)交工驗收合格后對過往車輛收取通行費。沿線設街頭、雷峰、雙港、括蒼4個收費站。該項目為經(jīng)營性項目,建設運營管理單位為臺州元合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三、上述事項具體收費事宜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公布。公路收費期限由建設運營管理單位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按規(guī)定提出申請,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根據(jù)《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浙江省收費公路管理辦法》和我省收費公路收費年限測算相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報省政府審批。
四、鑒于杭紹臺高速公路臺州段與臺金高速公路相交于括蒼樞紐,為便于準確計量車輛通行費,需重新明確臺金高速公路里程,具體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公布。
附件:1.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杭紹臺高速公路臺州段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表
2.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杭紹臺高速公路臺州段車輛通行費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杭紹臺高速公路臺州段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表
附件2
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杭紹臺高速公路臺州段車輛通行費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杭紹臺高速公路鏡嶺(十九峰)至大盤山段等高速公路收費站及車輛通行費有關事項的復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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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浙江省